首页> 中文期刊> 《现代大学教育》 >论能力的德性与权利维度--对能力作为教育目标的再思考

论能力的德性与权利维度--对能力作为教育目标的再思考

         

摘要

能力培养一直是教育目标的核心构成。当下对能力所进行的“纯粹”理解,引发了道德与权利的双重疑虑,因此有必要重新思考能力与德性、权利的关系。能力与德性具有一体性。德性本身就是一种能力,基本能力都有规范性,而且,作为教育目标的能力,其选择一定具有价值性。能力与权利也具有一体性。能力既是自我确认,也是他人确认,他人确认其实就是权利确认。能力的完整形态是混合能力,包括内在能力与内在能力的实现条件(权利)。能力的权利保护与权利的能力化使能力与权利得以一体化。与德性融合的能力即德能,与权利融合的能力即权能,此二者也是相通的。作为教育目标的能力,不是与德性、权利割裂的能力,而是与德性、权利混成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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