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公报》 >关于《北京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草案)》的说明

关于《北京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草案)》的说明

         

摘要

2012年3月29日在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托,现就《北京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作如下说明:一、立法的必要性规范性文件是指国家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按照一定程序制定.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