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审查
备案审查的相关文献在1990年到2022年内共计1016篇,主要集中在中国政治、法律、中国共产党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1013篇、会议论文3篇、专利文献714篇;相关期刊303种,包括江淮法治、人大研究、人民政坛等;
相关会议1种,包括江苏省行政与经济法研究会2010年年会等;备案审查的相关文献由732位作者贡献,包括郑磊、舒颖、巫欣春等。
备案审查
-研究学者
- 郑磊
- 舒颖
- 巫欣春
- 梁鹰
- 万强
- 沈春耀
- 王锴
- 田必耀
- 阿计
- 于浩
- 徐平
- 朱宁宁
- 李适时
- 武春
- 石东洋
- 薛睿杰
- 赵计义
- 刘青霞1
- 孟璐
- 张一鸣
- 张宝山
- 张维炜
- 无1
- 易明刚
- 本刊编辑部
- 本刊评论员
- 李红星
- 李龙军
- 栗战书
- 梁洪霞
- 涂青林
- 秦前红
- 谢章泸
- 黄云军
- 于家忠
- 于春媛
- 任俊杰
- 刘云甫
- 刘冉冉
- 刘彬
- 刘洋
- 刘锦森
- 卢鸿福
- 原欣
- 古明秀
- 叶平
- 叶璇
- 姚瑶
- 姜勇
- 孔繁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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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君;
魏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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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党政联合发文属于一种法律现象,并有其特殊的法定基本属性,但司法审查中发文的主体认定、内容审查、程序考察困境导致相关司法案件的驳回率十分高,发文有脱离司法审查的趋向。为避免人权保障的失位,人民法院对党政联合发文进行司法审查是必要的。党政联合发文可被划分为“绝对党务型”“绝对行政型”“相对党务与行政型”三类。在类型化的党政联合发文体系下,人民法院可联合党内规范的备案审查机关作差别化与精准化的司法处理,从而实现现行党内规范与法律规范体制下司法审查困境之逻辑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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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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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们镇只在镇农贸市场设置了一处宰杀点,距离太远,十分不便。”2020年4月,在《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推行集中屠宰加强冷链供应工作的实施意见》出台后,潼南区人大常委会就接到热线电话,反映乡镇活禽交易和宰杀点设置不合理的情况。区人大常委会迅速跟进,严把备案审查关,推动区政府部门进一步完善文件通知,对符合条件的镇农贸市场活禽集中交易和宰杀点进行增设,解决了老百姓的这一“急难愁盼”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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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两年,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紧盯重点领域,从专项审查地方性法规配套规定的“小切口”入手,在备案审查实践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同时,出台监督办法,从制度层面规范地方性法规配套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区县人大常委会也进行了诸多探索,如潼南区人大常委会主动作为,从群众所思所盼中发现备案审查工作线索,深入一线开展调研,广泛汇聚民意,找出损害群众利益的症结所在,推动相关部门及时修改红头文件,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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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赛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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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江西省瑞昌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开展“三审查”,对接收的规范性文件主动开展合宪性、合法性和适当性审查,做到规范性文件有备必审、高质量审查,有力推动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规范化、合法化、精准化。开展初步审查,确保报备行为规范化。为提高报备质量和审查效率,所有接收的规范性文件均由瑞昌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委负责接收并进行形式上的初步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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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方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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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地方立法合宪性的法理证成应当超越单纯的宪法文本。在改革开放初期,地方立法虽不能完全因应宪法文本的规范表达,但却因契合中国改革与发展的深层逻辑而获得实质合宪性。但是,地方立法主体的整体性扩容使得实质合宪性问题面临着规范命题的挑战,因而有必要将地方立法纳入合宪性审查的检视范围。地方立法合宪性审查的制度构建可以以备案审查程序为制度依托,其合宪性审查实践应当在确定立法权限的基础上,以宪法解释融合宪法文本与立法事实,最终实现宪法基本精神对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的规范统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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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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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配套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关乎法律法规的全面有效实施,也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2021年以来,《重庆市临床血液应急保障预案》等《重庆市献血条例》的配套规范性文件陆续出台,推动了献血、采血、用血工作,也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但文件的出台并非一帆风顺,它是市人大常委会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开展专项审查、紧盯突出问题持续督促推进,与政府相关部门合力推动的结果,更是在备案审查工作中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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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越;
姚瑶;
赵君;
史自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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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重庆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迈入有法可依新阶段重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重庆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在总则中明确人大常委会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具体规定了引导社会各方面有序参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建立备案审查工作专家咨询制度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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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天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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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全国人大常委会2021年备案审查“成绩单”已新鲜出炉,让公众领略到一张邮票或者是一键,就可以启动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审查监督行为。备案审查“成绩单”出炉2021年12月2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在京召开。摆放在参会人员面前的一份14页的2021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亮眼十分、备受瞩目。据悉,此次已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连续第5年公布备案审查年度“成绩单”。也是伴随着近几年报告的公布,这项曾经被比作“鸭子浮水——脚在下面动,上面看不出动作”的备案审查制度,渐渐浮出水面,走进公众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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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广东省:首次公布备案审查案例日前,广东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公布一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案例。这是广东省在全国率先实现备案审查省市县全覆盖后的又一新举措,发挥典型个案指导示范作用,为“问题文件”纠错,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介绍,2018年以来,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报告,并推动21个设区的市和122个县级人大常委会全部开展该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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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炜达;
郝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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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党中央在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十九届四中全会中都强调,要“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2021年1月中共中央印发的《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进一步明确提出,要“强化对地方各级政府和县级以上政府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监察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监察规范性文件是监察机关开展监察工作运用最为广泛的法律依据,在监察活动中产生着重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