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公报》 >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

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

         

摘要

(2019年1月20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调查与保存第三章代表性项目名录第四章传承与分类保护第五章传播与发展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传承北京历史文脉,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