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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不起诉制度 强化警示教育

         

摘要

<正>2020年以来,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轻罪不是无罪、更不是无害,可依法轻处但决不放纵"的工作理念,突出检察权惩戒效果,强化不起诉权适用刚性,借助全省首家区级刑事犯罪警示教育基地优势资源,专设不起诉宣告、训诫室,创新推进"不起诉宣告+训诫""不起诉宣告+听证""不起诉宣告+普法"工作模式,切实提升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相关做法获《人民日报》客户端转载报道,以"看得见"的方式努力让人民群众从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著录项

  • 来源
    《宁波通讯》 |2021年第15期|78-79|共2页
  • 作者

  • 作者单位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检察院;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刑事诉讼法;
  •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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