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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税制模式下完善个人所得税征管的思考及建议

         

摘要

目前世界上个人所得税模式有分类所得税制、综合所得税制、分类综合所得税制三种类型。我国现行税制采取分类定率、分项扣除、分项征收的分类所得税制模式。分类所得税制在调节个人收入、缓解社会分配不公、增加财政收入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这种模式不能体现量能负担原则,也很难做到公平税负,其调节力度还远远不够。根据我国目前对税源控管难度大、征管手段相对落后、公平纳税意识淡薄的实际情况,建议在未来个人所得税制的修改、制定中采用综合所得课税为主、分类所得课税为辅的混合所得税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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