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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澳门地区土地法的历史演变及存在的问题

         

摘要

由于澳门地区的特殊地位,历史上澳门地区的土地所有制度及权属划分不甚明确。葡萄牙人自1553年首次在澳门地区登陆后至光绪十三年(1887)的300多年中并没有具体地明确对澳门地区的占用、管辖权及其范围,只是通过向当地中国官吏缴纳白银地租的方式以获得在澳门地区居留的权利,当然也就根本谈不上对土地的所有权。其间,虽然葡萄牙女王当·马丽亚二世制诰,企图对澳门地区的土地进行管理,但对原居华人土地的所有权及买卖也没有敢于干涉。当时华人民间的土地买卖需到香山县(即今中山县)衙门盖上官印作为凭证,即如今所说的“红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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