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合作经济与科技》 >供销社参与农业产业化开发应坚持“三个为主”的原则

供销社参与农业产业化开发应坚持“三个为主”的原则

         

摘要

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农业产业化作为农村生产力发展的标志,有了长足的发展。供销社作为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在参与农业产业化开发方面,也迈出了可喜的步伐。根据供销社的业务特点,笔者认为在参与农业产业化开发时应坚持"三个为主"的原则。一、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的原则,参与开发有市场潜力的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民发展农业生产除满足群众自身消费以外,大部分作为商品上市进行交易,把产业优势转化为商品优势,最终形成货币。农业产品一上市就有了商品的属性。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既然是上市商品就有销不出的风险,所以,农业产业化开发问题实质上是个市场问题,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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