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合作经济与科技》 >馆陶县供销企业集团关于实行“三五”工资制试行办法

馆陶县供销企业集团关于实行“三五”工资制试行办法

         

摘要

为搞好馆陶县供销企业集团股份合作这一重大变改,抓好"三自"、"四放开"、"五实现"经营体制的落实,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实施供销社提出的宏伟目标而奋斗的积极性,决定施行"三五"工资制。一、五级企业法人代表,五级科员,五级员工工资标准(一)法人代表工资标准(1)凡达到利润50万、40万、30万、20万、10万元以上的企业,分别被评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企业。(2)每创造10万元利润,给企业法人代表增发工资200元。(3)法人代表级别胸章。凡法人代表均配戴法人代表胸章,标致是"河北馆陶供销企业集团"长方型胸章,实现10万元利润的单位法人代表一个五星,五个星为最高级别。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