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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全县一社”的实践与探讨

         

摘要

"全县一社"实质是县联社、基层社的组织结构和经营方式的变革和调整,以新的组织管理体制规范全县供销社的运作,使之适应改革供销社经济体制的目标。唐山市供销社从1992年开始推行"全县一社"改革,目前已有六个县(市)实行"全县一社",占市社所辖10个县(市)社的60%。一、实行"全县一社"的起因第一,它是适应体制改革大趋势的客观要求。1992年,以邓小平同志南巡谈话和中央3月政治局会议为标志,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经济体制改革进入了一个新阶段。与改革的大趋势相适应,如何调整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旧的组织结构和经营方式,成为深化供销社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实行全县一社正是深化供销社改革的形式之一。第二,它是加快供销社发展的内在要求。供销社的发展,需要一定的内部条件,如企业投资的不断追加,中高档次的营业设施,充满生机和活力的企业制度,市场竞争能力和有效的竞争手段,合理的组织结构和经营方式等。但实行"全县一社"以前,县联社和基层社都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这种多年一贯制的旧体制在建立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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