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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蛀虫”现形记——湘缆集团公司一案的剖析与思考

         

摘要

湘潭电线电缆集团公司,曾是一个拥有8000多名职工、年总产值达20多亿元的国家大型企业,曾进入全国500家重点企业之列。近几年来,由于原党委书记兼总经理陈海燕等人打着改革的旗号,大肆转移侵吞国有资产,导致公司人心涣散,生产经营陷于瘫痪。到1998年2月底,公司累计亏损6.52亿元。其中在陈海燕不到1000天的任期内,亏损额高达3.61亿元,同时还存在亿元以上的不良资产和潜在亏损。今年2月,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对6名被告作出了一审判决。其中,主犯陈海燕和原湘缆集团公司铜业部部长兼金湘公司总经理李世平,因分别犯有贪污、挪用巨额公款罪和虚开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均被依法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分别处没收财产24万元和10万元。原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彭孟武、电磁部部长兼大阳电磁线公司总经理王湘龙、铜业部副部长陈英慧和集团公司总经理顾问黄昌泌等4名从犯,分别被依法判处14年、20年、3年、10年有期徒刑。一身窃居两高位 鲸吞国资手法多湘缆案件是一起极具典型意义的新型案件。陈海燕一伙百般钻营,在国有企业和私营公司两边窃取要职,而后利用其掌握的大权,把国有资产源源不断地转移到私营公司,再通过在私营公司搞“入股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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