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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专利侵权法定赔偿条款的合理适用——以前置过滤器专利侵权纠纷案为例

         

摘要

关于损害赔偿数额的计算方式,《专利法》规定依次是权利人实际损失、侵权人获利、许可使用费之合理倍数、法定赔偿,而法定赔偿作为兜底条款,在司法实践中的赔偿额普遍判赔较低,其中的主要原因就在于我国专利法没有明确引入惩罚性赔偿原则。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在前置过滤器案中适用了法定最高金额赔偿,并将其作为典型案例。然而,适用法定最高金额赔偿仍需要十分慎重,要在符合现行法理以及有证据支持的情况下,同时兼顾社会效果与经济效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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