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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富济贫”不应以破坏法律约束为代价

         

摘要

山西省乡宁县全县共有100多座煤矿,年产煤1000多万吨,是全国100个重点产煤县之一。2004年春,县委、县政府联合发文,要求县内每一座合法煤矿企业兴办或联办一项带动农民增收的非煤产业,以及一项社会公益事业,具体标准是:每卖1吨煤,拿出30元用于“一业一事”。这份“劝富济贫”的“红头文件”虽然已经执行了两年,但由它引发的议论一直没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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