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人民司法》 >《沙明保等诉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政府房屋强制拆除行政赔偿案》的理解与参照--违法强制拆除行政赔偿案件的举证责任分配及赔偿数额认定

《沙明保等诉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政府房屋强制拆除行政赔偿案》的理解与参照--违法强制拆除行政赔偿案件的举证责任分配及赔偿数额认定

         

摘要

为了正确理解和准确参照适用第91号指导案例,现对该指导案例的选编过程、裁判要点、参照适用等有关情况予以解释和说明。一、本案例的相关情况本案系因房屋强制拆除引发的行政赔偿案件,根据行政赔偿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赔偿案件,就当事人之间的行政赔偿争议进行审理和裁判。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另案确认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政府强制拆除沙明保房屋的行为违法,双方均未上诉,该案已发生法律效力。故本案中,人民法院要对当事人之间的行政赔偿争议进行审查,就要全面审查马鞍山市花山区政府的强制拆除行为对沙明保等人的合法财产权益造成损失的情况。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