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法哲学与法社会学论丛》 >自我颠覆的正义——法的或然符咒,或是超验符咒?

自我颠覆的正义——法的或然符咒,或是超验符咒?

         

摘要

<正>一、没有正义的"法和社会"法社会学不知正义为何物。虽然有大量的经验性研究确定出地方性正义.即那些人们在不同的争议情况下认为是公正和公平的。同样有大量社会学理论涉及法律规范、惩罚、法律职业和法院。但是并不存在法社会学的正义理论。[1]法的批判研究和文化的批判研究,习惯于联系到性别关系、伦理学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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