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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刑事侦查权的公民私权利监督

         

摘要

刑事侦查权的监督一直是我国刑事诉讼实务的重要议题,而实践表明,我国过于倚重检察院等公权力监督刑事侦查权的"单轨制"监督模式,几乎是失败的。因此,构建一种公权力与私权利同时监督侦查权的"双轨制"是一种突破。重构"双轨制"体系可从两方面着手,一是借鉴香港监警会的监督原理,在我国构建以私权利为核心的"刑事侦查监督委员会"以监督刑事侦查权,二是重构犯罪嫌疑人近亲属的监督权以制衡刑事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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