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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佳平:广州城市更新实施细则有5大创新突破

         

摘要

11月2日,广州市城市更新局发布《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公开对旧村庄全面改造、旧城区连片改造、国有土地上旧厂改造等城市更新工作征求意见。本实施细则在多方面作出了创新突破,比如鼓励旧村改造采用先收购房屋后回购的方式实施补偿;明确旧村全面改造项目可在一定区域内平衡;加大国有土地上旧厂房改造收益支持,提高政府收储项目补偿标准;明确旧城区连片改造现状出让的程序和要求等。那么如何解读本次实施细则?其背后又蕴含着哪些机遇?对广州今后的城市更新工作有哪些影响?近日,本刊记者采访了吉林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周佳平律师,并根据其介绍,总结出了广州城市更新实施细则的五大创新突破。周佳平律师是《广州市城市更新条例》起草小组核心成员、广州市城市更新局专家库成员,曾任广州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法务经理,具有房地产开发投资和法律服务双重职业背景,对广东省及广州市国有土地、集体建设用地、城市更新政策长期跟踪研究。虽然其本次没有直接参与上述实施细则的制订,但自政策一发布以来,就已着手研究起实施细则的创新之处,认为广州市今后的城市更新将迎来"小高潮"。以下是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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