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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首期”诱惑准业主

         

摘要

<正> 自工商银行广东分行7月1日起在广东省内推出"零首期"以楼供楼新业务后,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等也相继推出"零首期"业务。一时间,"零首期"成为人们谈论的热点,近一个多月来有将近20个楼盘以此为卖点来促销。仔细分析这20个楼盘推出的所谓"零首期",可以分为两大类。第一类即为银行所推出的"十成按揭",其实质为购房者将自有产权的房产通过估价,作为抵押向银行申请住房按揭贷款,以支付首期楼款。此方法适合于有旧房的个人和家庭。想改善生活环境的二次置业者,可将旧房抵押给银行贷得首期款后,再以出租旧房的收入还贷;而一些工作不久,经济收入稳定,但积蓄不多的年轻人,也可以以亲属的房产向银行抵押,用以解决首期付款的问题。第二类则为发展商先垫付首期,业主除每月向银行供楼外,还需在一定期限内向发展商还首期款。此法是发展商为促销而在付款方式上的变通,所以首期款是不计利息的,期限则由发展商定,由30个月到60个月不等。其适用范围较广,可以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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