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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摘要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中办、国办于1999年5月24日印发了《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规定领导干部任期届满.或者任期内办理调任、转任、轮岗、免职、辞职、退休等事项前,应当接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这标志着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已经正式纳入了国家审计范围。然而.开展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是我国审计工作的一个创造、没有现成的模式可供遵循.需要在实践中逐步探索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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