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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宇、屋村管理者的权力和责任

         

摘要

香港楼宇.屋村管理的公共契约规定其管理者为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负责楼宇.屋村的管理.保管及经营:除特别规定外,一般管委会有全权办理一切保养及管理的事务。总的讲来.管理委员会有下列权力.职责及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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