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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市稳步推进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制度

         

摘要

为保障公平竞争,促进矿业权人诚信自律,进一步加强对矿业权人履行法定义务和合理开发利用资源的监管,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办法(试行)》要求,自2017年起全面实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制度.按照《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年度检查及信息公示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凡汝州市行政区域内持有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的矿业权人,均应于每年的1月1日至3月31日通过信息公示系统如实填报上年度矿产资源勘查开采信息并向社会公示,到期后系统自动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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