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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农村土地纠纷应“重调解、轻处理”

         

摘要

<正>国土资源部颁布的《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受理的土地权属争议案件,应当在查清事实、分清权属关系的基础上先行调解。"这一规定说明,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土地纠纷进行的行政调解,是

著录项

  • 来源
    《资源导刊》 |2010年第10期|45-45|共1页
  • 作者

    袁俊杰;

  • 作者单位

    睢县国土资源局;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土地法;
  •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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