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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供给单轨制亟待改变

         

摘要

@@ 目前,我国的非农用地,按照现有的<土地管理法>第33条的规定,"任何单位使用土地必须使用国有土地以及国家从农民集体征收来的土地",就是国家土地供给的单轨制.这个土地供给的单轨制最严重的问题就是不分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一概利用国家的征收权.

著录项

  • 来源
    《农村经营管理》 |2010年第4期|33|共1页
  • 作者

    沈开举;

  • 作者单位

    郑州大学法学院;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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