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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解纠纷维权促和谐

         

摘要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往往村干部不愿牵头解决,地方政府和行政部门无权裁决,法院又不愿直接受理,以至形成"投诉无门"的现象,影响了新农村的稳定和发展.为有效解决这一问题,依法维护农民的土地权益,浙江省从2005年起积极探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机制,着力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建设、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初步探索出了一条"准行政+准司法"的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之路.

著录项

  • 来源
    《农村经营管理》 |2009年第12期|30-31|共2页
  • 作者

    顾剑明;

  • 作者单位

    浙江省农业厅经管处;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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