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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多年能否作为离婚的理由

         

摘要

我与妻子分居多年,我以此为由要求离婚,但妻子基于孩子的原因不愿意。请问,法院会判决离婚吗? 回复:根据《婚姻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判决离婚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无和好可能”为标准的。同时,规定了四种法定的离婚理由:一方与他人重婚或同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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