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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首例涉危化品领域危险作业案件宣判

         

摘要

<正>近日,惠安县人民法院对台商投资区公安分局办理的一起涉危化品领域的危险作业案件公开宣判,判处被告人郭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对其非法生产使用的危险化学品予以没收。这是自今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实施以来,泉州市宣判的首例涉危化品领域危险作业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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