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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投资性的建设项目投资额的确定——兼论审计结果不是确定工程造价的唯一依据

         

摘要

投资性质的建设项目,与一般工程承包存在本质上的差别,确定投资额,不仅关系到对投资方的回报额的计算,也关系到项目接受方支付投资回报的数额.而投资额的确定,首先要对建设项目工程造价进行确定,本文试以一个合作投资项目为例,结合司法实践,论述投资性质的建设项目投资额的确定方法,主张应以合同约定确定投资方的投资额和回报额,审计结果不是确定工程造价的唯一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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