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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目前种子管理机构设置的思考

         

摘要

目前,种子管理执法与农业综合执法是农业部门谈论的热点。两个管理机构都设立,涉及到行政组织等诸多法律体系;在职能划分上存在重复执法、执法不公、执法无责的现象;由于机构增加,人头费加大,无形加重了财政负担。笔者认为,两个机构并存弊大于利。现以我县为例就种子管理执法体系谈几点粗浅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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