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实事求是》 >我国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必要性和模式选择

我国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必要性和模式选择

         

摘要

康芒思的制度经济学派认为,生产活动和交易活动共同构成了人类的全部经济活动。生产活动是人对自然的活动,交易活动是人与人之间的活动。交易分为三种基本类型:(1)买卖的交易,即平等人之间的交换活动。(2)管理的交易,即上下级之间的交换活动。(3)限额的交易,主要指政府与个人的关系。和生产活动一样,交易活动也是稀缺的,交易是有代价的,可计量的,也是可比较的,开展任何一项交易活动,都要支付一定的费用,这些费用就构成了交易费用。降低以上种种交易费用是建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主要动因: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