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 >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劳动合同约定违约金的效力

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劳动合同约定违约金的效力

         

摘要

【要点】劳动合同法生效后,对于实施之前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的违约金条款的性质和效力的认定问题,该案例从劳动合同法的立法本意出发,对劳动合同法规定违约金条款的溯及力予以肯定,倾向保护劳动者作为弱势群体的权益。【案情】上诉人(原审原告):刘佳静。上诉人(原审被告):山东华力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刘佳静原系山东华力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力公司)的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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