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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征物业税与土地出让金关系的研讨情况综述

         

摘要

中共中央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指出:“分步实施税收制度改革。按照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原则。推进税收改革”。并决定:“实施城镇建设税费改革,条件具备时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相应取消有关税费”。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在有关会议上发表演讲。倡议着手研究制订开征物业税的政策。并提出具体的内容。这在全国引起了热烈的反响.有各种不同的见解。他的方案涉及土地管理和土地用制度改革的重大问题,引起了上海的土地问题研究者的极大关注。为此.上海市土地学会于日前邀集了部分老土地工作者、资深财税专家、大专院校教授和研究机构的研究人员。进行了研讨。现将研讨中的基本观点,综述如下,供关心该问题的读者参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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