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山西财税》 >省财政厅公布2011年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煤种征收标准

省财政厅公布2011年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煤种征收标准

         

摘要

经请示财政部、省政府同意,近日,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2011年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煤种征收标准的通知》,公布了2011年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煤种征收标准,具体如下:一、生产矿井生产原煤基金煤种征收标准生产矿井生产原煤基金煤种中的12种煤质征收标准提高3元,其中动力煤最高为每吨18元,无烟煤最高为每吨23

著录项

  • 来源
    《山西财税》 |2011年第3期|P.|共1页
  • 作者

  • 作者单位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地方财政;
  • 关键词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