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国水土保持》 >广安市切实加强水土保持并联审批工作

广安市切实加强水土保持并联审批工作

         

摘要

广安市水务局以水土保持法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实施为契机,加强对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经信委、市电业局、广安经开区等主要项目主管部门的宣传,同时通过与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发改委、市法制办积极汇报衔接,率先将市级水土保持方案并联审批和设施验收正式纳入广安市投资建设项目行政并联审批程序,市政务服务中心印发了《广安市投资建设项目行政并联审批服务指南》,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缩短了前期工作时间。

著录项

  • 来源
    《中国水土保持》 |2013年第7期|76-76|共1页
  • 作者

    刘华兰; 李桂平;

  • 作者单位

    四川省广安市水务局;

    四川省广安市水务局;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 关键词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