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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远市监督管理规范化建设做法与成效

         

摘要

山东省招远市1999年被水利部列为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管理规范化建设县以后,按照规范化建设的要求,扎实工作,实现了监督管理机构体系化、法规制度配套化、宣传教育经常化、方案报批制度化、规费征收合法化、恢复治理典型化、案件查处程序化.介绍了规范化建设的主要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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