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国水土保持》 >长江上中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管理办法印发各地执行

长江上中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管理办法印发各地执行

         

摘要

为适应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的新形势,进一步规范、加强“长治”工程建设管理,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国家水土保持有关政策法规,在充分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长江上中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并于2005年1月印发云南、四川、甘肃、重庆、湖北、江西、河南等省市执行。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