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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衔接协调的基准与机制构建——以党规国法关系的类型化分析为前提

         

摘要

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衔接协调是法治中国建设之必然,亦是党内法规理论实践与发展过程中面临的一项重要课题。而构建党规国法衔接协调的基准与机制体系无疑是对上述课题的深度回应。具体而言,在以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关系的类型化分析为前提的基础上,通过建构党规国法衔接协调的基准及机制体系,即由"最低限度基准" "分工合作基准" "自我设限基准"并行之运行基准、"立规立法协同机制" "执规执法沟通机制""备案审查联动机制" "先行先试及立法转化机制"齐举之微观机制共同构成的衔接协调新进路,能有效消弭党规国法间存在的不协调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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