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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受让资产的涉税处理

         

摘要

受让资产如何入账直接影响着企业所得税税基。现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和税收政策有关规定,试举例分析以货币性资产整体买断企业产权的涉税处理。某县水泥厂改“国有”为“民营”。该厂所有者权益(国家资本金)的账面价值为400万元。其账面净值为-121万元,经评估净值为-27万元。政府对水泥厂包括所有资产与负债在内进行整体拍卖,最终由盛某等人以200万元的价格买断企业所有产权。新设立公司的资产涉税处理如下:1、受让“无形资产-商誉”的计价。根据企业财务制度规定“:除企业合并外,商誉不得作价入账。”也就是说,只有存在一家企业购买、合并另一家企业时,购买方支付的价款超过被合并方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才能确认为商誉入账。只有受让包括企业产权如经营权等在内的资产时才应当确认商誉。新公司之所以愿意以高于公允价值的代价购买企业资产,是因为受让方认为原有企业的无形资产-商誉有可能在未来带来与其付出代价更大的“超额利润”。对商誉的计量会计上两种方法:A、间接法计量。将商誉视为净资产的购买价与其公允价值之差;B、直接法计量。商誉采取直接计量法的,商誉的价值=超额利润×按同行业平均利润率计算的年金现值系数。超额利润=企业的预期投资报酬-企业的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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