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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现在“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已成为我同未来房地产市场发展的总基调。本文作者认为,税收应成为住房新定位的“校准仪”。起到对“用来住的”房产之外的所有投资投机性房产,就其交易环节的“增值”收益部分征税,让房产投资者“无利可图”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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