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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摘要

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的有关决定精神,现就有关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轻工、纺织、机械、汽车等四个领域重点行业(具体范围见附件)的企业2015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可由企业选择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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