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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棱市生态修复实施'七有一必须'

         

摘要

自2000年穆棱市被确定为国家退耕还林试点县(市)以来,始终把坡耕地的水土流失治理作为生态环境建设的主体来抓,坚持走"生态优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持续发展"之路,按照全省"三年绿化龙江大地"的总体部署,实施了"穆棱大地绿化工程".针对不同坡面的水土流失情况,采取15°以上超坡耕地退耕还林、3~15°坡面修筑水保工程、植被覆盖率较低的荒山荒地进行生态修复等一系列水保措施,做到"七有一必须".充分发挥小流域坡耕地水土保持工程拦洪效能,实施水土保持工程整地造林措施,保证了造林成活率,且实现了农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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