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商品与质量·理论研究》 >分析法院将抵押物因非抵押权担保之债权拍卖对抵押权的影响--以北欧商业银行诉佛他贸易有限公司船舶抵押权纠纷案为例

分析法院将抵押物因非抵押权担保之债权拍卖对抵押权的影响--以北欧商业银行诉佛他贸易有限公司船舶抵押权纠纷案为例

         

摘要

法院拍卖是指,债务人在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法院依职权对其经查封、扣押的财产进行拍卖的强制执行措施。法院拍卖是法院运用司法权力,通过特定程序,保护债权人债务实现的方式。法院拍卖本也是抵押权实现的方式之一,但如若被拍卖是因非抵押权担保的其他债权而发生,拍卖行为使该抵押权继续存续还是会就此消灭。本文将分析抵押权与拍卖的原理与联系,并以一案件为例对此问题进行探讨。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