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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行政问责中的公民参与

         

摘要

行政问责制不是要强化官僚制,其创新之处应该在于,把纯粹的下级对上级负责变成权力行使者对权力所有者的负责,即政府官员对人民负责。行政问责制应当成为推动公民政治参与的契机与制度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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