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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某与万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抗诉案

         

摘要

【关键词】职务行为容忍代理表见代理立约定金定金罚则【要旨】1.雇员以法人的名义作出签订合同等法律行为,按照“特定身份隐含着特定授权”的观点,应当直接认定为职务行为,将行为效果直接归属于法人等被代理人,与表见代理相区分。特定身份通常为经理、副经理等具有一定职务的雇员,但在特殊情形下,一般身份的雇员也可能构成职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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