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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不安抗辩权

         

摘要

@@ 一、不安抗辩权的含义、意义及合同法的规定rn(一)不安抗辩权的含义rn不安抗辩权又称中止履行权,是指双务合同成立后,依约先履行合同的一方,在履行前发现对方发生难以对待履行的情形时,在对方未提供有效担保前,享有的中止履行债务或解除合同的权利.在经济活动中,多数双务合同的履行多不是同时进行的,双方当事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也是不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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