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新疆水利》 >浅谈监理对施工合同的管理

浅谈监理对施工合同的管理

         

摘要

工程施工合同是项目法人(即业主)和承包单位(即承包商)之间为了实现特定工程的目的, 而确定、变更、终止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依法成立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双方当事人必须积极全面地履行合同,并在执行合同过程中用合同的准则约束自己的行为。监理工程师虽然不是合同的一方,但项目法人为实现合同的目的,组建或选择了监理单位,协调当事人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责任和风险,以及对承包单位的工作和生产进行监督和管理。故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合同管理贯穿始末。而合同管理是工程建设管理的核心,合同管理对整个工程建设的实施起到了控制和总体保证的作用。施工合同是业主与承包商确定相互权利和义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