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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赌协议第一案”及启示

         

摘要

“对赌协议第一案”发生之后,引发了社会的关注和讨论。对赌协议符合合同有效要件,司法实践应坚持贯彻意思自治基本原则和尽可能促进合同有效的裁判原则,同时规范对赌协议的效力范围,将其中现金补偿、回购等义务的承担主体限定为目标公司的原始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推动私募股权投资制度的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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