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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对江苏的影响及应对建议

         

摘要

为加快争夺全球气候规则制定主导权,同时为欧盟内部生产商和进口商创造更有优势的竞争环境,降低碳泄漏风险,欧盟提出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于2023年4月25日正式通过CBAM法案。CBAM计划对钢铁、水泥、铝、化肥、电力和氢六类产品率先征收碳关税;以2023—2025年为过渡期,2026年正式开征;在费用计算方面,优先采用实际碳排放强度确定碳排放量,并规定费用抵免情形。CBAM一经提出,就引起了国际社会的诸多争论,焦点主要集中在是否符合WTO规则要求、是否与“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冲突、是否会带来贸易保护主义的风险等方面。在国际碳定价博弈加剧和国内碳市场尚不完善的大背景下,CBAM短期不会对江苏经济产生较大冲击,但长期可能导致产业链断链风险;铝和钢铁等部分高排放行业出口将受挫,但对江苏整体出口影响较为有限。为应对未来CBAM正式实施可能带来的挑战,江苏应上接国家战略,构建低碳循环经济体系;下抓落地实施,推动产业结构绿色转型升级;内强政策工具,健全碳排放监测核算体系;外拓多元贸易,防范外部风险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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