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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来源不明缘何成贪官“救命稻草”

         

摘要

2007年9月,法院终审判决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副主任刘连琏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对刘连琏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中,刘连琏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的财产数额折合人民币20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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