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紫光阁》 >新中国宪法的历次修改

新中国宪法的历次修改

         

摘要

<正>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按照宪法规定,对宪法的修改,应由人大常委会或1/5以上的人大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大以全体代表2/3以上的多数通过。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之前,其修改的内容都还只是建议和议案,不是最后的决定。此次宪法修改草案提出的修改条款共有14条,涉及诸多重要问题。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一部宪法,也是我国有史以来的第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