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紫光阁》 >环保违法要落到“双罚”上

环保违法要落到“双罚”上

         

摘要

近日,环保部在中国环境网上公开征集意见,将对未批先建排污、未经环保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排污、通过暗管等逃避监管排污等8种环境违法行为纳入按日计罚,最大处罚期限为30天。比如,违法1天是1万元,30天就是30万元。重庆是较早推行环保违法“按日计罚”的试点。辖区内的川庆化工厂,曾被环保部门行政处罚40余次,罚款金额共200多万元。实施“按日计罚”后,环保部门对其进行了8次处罚,罚款金额高达1606万元。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